在新的修訂草案中,統(tǒng)一按照建筑高度而非層數來劃分高層建筑與多層建筑,避免了劃分標準不一致造成的歧義。并以此為標準,提升了高度大于100米高層民用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。
新的一年總是策動著變化和新生的力量,在建材行業(yè)也是如此。在中國建筑節(jié)能協(xié)會建筑保溫隔熱專業(yè)委員會2014年年會上,除了總結過去的工作,展望未來的計劃之外,會議上消防協(xié)會研究員對消防條例修訂草案的解讀也非常有指導意義。膠州路火災、哈爾濱倉庫火災似乎還就在眼前,這些事故不約而同地與保溫材料有關,消防管理條例的修改草案無疑也牽動著建筑保溫行業(yè)的發(fā)展動態(tài)。
對建筑有更明確劃分
在新的修訂草案中,統(tǒng)一按照建筑高度而非層數來劃分高層建筑與多層建筑,避免了劃分標準不一致造成的歧義。并以此為標準,提升了高度大于100米高層民用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。補充了商業(yè)建筑中的人員利用步行街疏散時的防火設計要求,補充調整了賣場類商業(yè)設施和展覽會的設計疏散密度。
對于建筑保溫來說,也修訂了許多細節(jié)。補充了建筑外保溫系統(tǒng)的防火設計要求,取消了消防設施的具體設計要求,反而將消防設施的設置獨立出來并完善了相關內容。完善了防止火災豎向或水平蔓延的相關要求。整合了《建規(guī)》與《高規(guī)》,調整了兩項標準間不協(xié)調的部分。
在對建筑的劃分上,新修訂草案更加明確高層與多層的區(qū)別,并且摒棄了之前兩項標準間的矛盾,讓建筑保溫行業(yè)有更清晰的參考指標。同時對于阻止火災在建筑中蔓延有了更高的要求,這種需求無疑是建筑保溫行業(yè)的新挑戰(zhàn)之一。
對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更加重視
新修訂草案中,為了達到防止火災在建筑中蔓延的目的,對于建筑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的要求可以說達到了空前的程度。對于不同材料,不同厚度保溫系統(tǒng)、不同防火構造、有無空腔、外墻外保溫、外墻內保溫等各種保溫形式的燃燒和防火性能都有了嚴苛的規(guī)定。并且著重定義了不同防火等級材料的解釋。其中A級材料屬于不燃燒材料,火災危險系數低,不會導致火災蔓延。在建筑內、外保溫系統(tǒng)中,應該盡量選用A級保溫材料。而B2級保溫材料屬于一般可燃性保溫材料。在點火源頭功率較大或有較強熱輻射的區(qū)域,容易燃燒且火焰?zhèn)鬟f速度較快,有較大的火災風險。因此如必須使用B2級保溫材料,需要采用嚴格的構造對其進行保護,在施工中必須采用嚴格的防火措施。如分別堆放、遠離焊接區(qū)、上墻后立即做構造保護等等。
保溫材料的分級其實早就實行了,但新修訂草案中,除了鼓勵運用防火性能更好的A級保溫材料。對于B2級保溫材料的設計使用也做出了明確的規(guī)范和指導意見。使得B2級保溫材料在有良好防火結構和施工組織的情況下,也能夠被合理地運用。
對建筑構造要求更高
總體而言,新修訂草案中,不再將消防事故的責任一股腦地扔在建筑保溫材料上,而是較為公正地將建筑設計、建筑構造、建筑保溫等看作一個整體,除了建筑保溫材料之外,建筑構造在消防中起的作用應該更明顯。
比如:更多地使用外墻外保溫結構,在必須使用外墻內保溫的情況下,在人員密集區(qū)域和疏散通道中,使用A級防火材料。在其他區(qū)域,使用低煙、無毒的B1級防火材料。建筑采用外墻外保溫系統(tǒng)時,應使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設置防護層,防護層應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。防護層首層厚度不能低于15mm其余層厚度不能低于5mm。建筑外保溫系統(tǒng)與基層墻體、裝飾層之間的空腔,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
在結構細節(jié)上,電氣和外裝飾系統(tǒng)也被列為消防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。電氣線路,不得穿過或敷設在采用B2級以下的保溫材料中。如果確實需要穿過或敷設其上,應采用金屬管保護,并在金屬管周圍采用不燃保溫材料進行保護。建筑高度不大與50米的建筑外裝飾層,可以采用B1級保溫材料,50米以上的建筑外裝飾層,必須采用A級保溫材料。
總得來說,此次消防條例修訂草案不再“一刀切”地簡單要求使用A級保溫材料,而是將建筑消防的重任看作是一個完整的系統(tǒng)。并將系統(tǒng)中的任務細致地分散到設計、結構、材料、施工等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上。對于建筑保溫行業(yè)來說,除了適當的“松綁”之外,更多地還是提供了一個新的機遇,保溫與防火性能俱佳的建筑保溫材料,依然還是修訂草案中的寵兒。無論是開發(fā)商還是保溫企業(yè),在使用B1級和其他等級保溫材料的時候,也可以有律可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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